亡羊補牢猶未晚矣,但過去的就不會再回來

 

第一任女友,曾經是多麼努力的想挽回,最後力氣放盡了,才跟自己說,我盡力了,不是我沒努力過。

分手只有一個根本理由,就是愛不夠了,我們可以怪習慣怪抱怨怪生活怪對方怪第三者,那又濟的了事?

可以跟別人哭訴埋怨讓所有你認識的人都站在你這邊,如此集中怨念是便宜了誰又有誰感到舒服?

 

既然分手,好好的當普通朋友,至少,這世界上又多了一個這麼了解你的人。

或者不再有任何聯繫,也好。


放自己自由,也讓對方自由。感謝對方,讓自己又成長了一點。

然後靜下來給自己空間,這樣下一個人才會住的舒服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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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km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